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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力≠视功能

    一、什么是视力?

    “视力”是我们清楚看到物体的能力,是我们的视觉灵敏度。按照通行的检查方法,视觉灵敏度一般通过识别标准视力表上的字母或数字来进行检测。其达标的标准是对数视力5.0或者我们更加熟悉的小数视力1.0。

    视力好坏直接影响人的劳动和生活能力,是分析病情的重要依据。视力低于0. 3者读写困难,低于0. 1者许多劳动不能参加。现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低于0. 05为盲。

    二、什么是视功能?

    视功能是形觉、光觉、色觉和对比觉的统称, 而视力是指其中的形觉功能,即眼睛能够分辨物体的形态、大小及精细结构的能力。也就是说,有正常视力者不—定视功能正常。

        视功能共分为三个等级:同时视、融合视、立体视。视功能涉及调节和聚散两大功能,一个代表了眼睛看远看近的聚焦能力,一个代表了眼睛内外转动的能力。它们功能正常的情况下互相配合协调,才能让我们眼睛看任何距离都可以轻松面对。

    一旦视功能出现异常,就容易出现远近模糊、重影、复视感、模糊、聚焦困难,字体发生流动、跳动,眼部有牵拉、紧张感、注意力不集中、看东西无法持久、度数加深等问题,所以,视功能出现异常对我们眼睛的影响不亚于视力下降对我们的影响。

    三、检查视功能的意义是什么?

    我们的眼睛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器官,一旦出现视功能异常,一开始症状较轻,常常会被我们当成用眼过度而导致的视疲劳,仅仅是通过休息来缓解,并没有从根本的改善,久而久之就更容易出现各种视功能障碍。

    视力度数的检查是常规发现眼睛是否出现问题的基础检查,但是过往的检查过于着重视力度数,导致部分儿童青少年的视功能问题没有被及时发现。视功能检查是发现眼健康问题的重要环节,对视力健康诊断处理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视功能代表了我们眼睛各个功能协同运转的能力,它不会像视力那样直观的被我们感受到。因此,在儿童视力发育阶段,定期检查视力和双眼视功能就非常有必要,建议每次检查眼睛时都需要检查视功能,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对学习的影响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