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弱视定义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2011年发布定义:
视觉发育期由于单眼斜视、未矫正的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及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的视力为弱视;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及以上,视力较低眼为弱视。
(众视明)弱视是视觉系统发育不良导致的视觉功能障碍。主要表现为色感视力发育迟缓,这种发育一般8-10岁完成,弱视训练的黄金期是4-6岁,早产、多胎、遗传、不当遮盖等是导致弱视的高危因素。
众视明对弱视提升的训练手段和训练成果
1、物理性视力视功能训练:针对诱因,制定个性化、针对性的视觉功能训练方案。
2、摘掉眼镜(远视性)注重裸眼健康:摘掉凸镜、散光镜,降低戴镜屈光度数,注重裸眼、双眼视力、视距提升,提升双眼视功能。
3、视力训练成果:以健康的正常视力发育标准为参照标准制定,帮助孩子达到正常视力,能够看得见,看得清,看得准。
弱视根据程度 分类:
轻度(视力0.6-0.8)
中度(视力0.3—0.5)
重度(视力0.15—0.25)
超重度(视力0.12及以下)
二、众视明对弱视提升的训练手段和训练成果
一、弱视症状表现:
1、视力低下,视物模糊;(按程度分类:轻度弱视0.6~0.8,中度弱视0.3~0.5,重度弱视0.15~0.25,超重度弱视0.12以下)
2、歪头、眯眼;
3、阅读困难,阅读障碍,手眼协调能力差等;空间立体视觉发育不全甚至缺失。
二、弱视危害:
1、生活不便:造成孩子终身视力低下,与近视不同,戴眼镜仍看不清,给生活带来很大不便。
2、影响学习:因视力低下,导致孩子课堂质量差,学习内容无法看清楚,严重影响孩子的自信。
3、人身伤害:弱视导致孩子对三维空间各种物体的远近、前后、高低、深浅和凹凸、方位等不能准确判断,严重影响孩子运动、驾驶等,耽搁孩子前途。
4、发育不良:研究表明,弱视儿童会比同龄孩子个矮,会对孩子未来生活、择业、择偶等发展前景产生不良影响。
5、性格孤僻:弱视孩子每天面对模糊的影像,大脑接受的信息有别于正常儿童;同时孩子也能从别人的评价中知道自己与人不同,容易形成其性格孤僻、自卑,不利于健康心理形成,对儿童的危害可能是终生的、难以补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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